風險提示: 防範以“虛擬貨幣”“區塊鏈”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。

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《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要求,“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”應積極在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備案。